一、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 组织党员: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负责组织本系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
三、 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持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 做好本系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的批评意见,分析研究师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中存在的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要用适当的方法加以纠正,对于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处理。
五、 参与本系的教学、业务、行政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支持系主任或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实践,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六、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把好“入口关”,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七、 教育和督察党员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教育党员群众,同一切不良行为和错误做斗争。
八、 搞好支部班子和本系行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开好党小组生活会,支委生活会和支委行政领导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和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