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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5年9月开始实施)

2016年06月06日 08:20    浏览量: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专业基础扎实,热爱基础教育,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技能,能胜任和适应当前教育发展需要的中小学数学教育工作、管理工作及其它教育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本专业学生通过学习应达到以下基本规格要求:

(1)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了解与数学专业相关的一般知识,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用数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

(3)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懂得教育科学,具有较好的育人素质和师范技能,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设计、教育组织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并有较强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计算机辅助教学能力。

2、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数学建模、数学计算、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数学修养。

(3)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多媒体、网络教育技术的能力。

(4)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事中小学数学教学的基本技能。

(5)了解学科的前沿理论,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以及数学教学的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自学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数学

四、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概率论、数学建模、数学实验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数学模型的建立、数学实验的设计、微格教学、师范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毕业论文(设计)、思想理论课实践教学、专业实践与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4

七、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八、学时学分比例表

普通学生

课程类别

学时数

占总学时%

学分数

占总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916

34.03

49

27.37

选修

128

4.75

8

4.47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202

7.50

12

6.70

选修

100

3.71

4

2.23

学科教育课程

必修

946

35.14

53

29.61

选修

308

11.44

13

7.26

实践教育课程

必修

92

3.42

40

22.35

2692

100

179

100

卓越教师

课程类别

学时数

占总学时%

学分数

占总学分%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916

30.65

49

25.65

选修

128

4.28

8

4.19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202

6.76

12

6.28

选修

363

12.14

14

7.33

学科教育课程

必修

946

31.65

53

27.75

选修

342

11.44

14

7.33

实践教育课程

必修

92

3.08

41

21.47

2989

100

19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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