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导员办公室每天有一人值班,按学院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处理好当日各年级的日常事务与临时性工作,负责各种信息材料的上报与传达。
2、 每天19:30—21:30的晚自习时间,所有辅导员均须在办室值班,值班情况由系总支负责检查。
3、 每天21:30—23:00辅导员按学生处安排日程在学生公寓辅导员值班室值班。
4、 辅导员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公寓值班期间,均应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所有学生的一切事务;特殊情况及时与总支书记联系。
5、 辅导员应严格执行请假审批手续。3天内由系党总支审批,报学生处备案;4-7天经系党总支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批;8天以上经系党总支、学生处签注意见后由主管院领导审批。
6、辅导员应自觉参加系总支的周日例会和学生处定期会议。
7、辅导员值班期间应认真填写数学系辅导员值班日志和辅导员学生公寓值班登记表;值班辅导员应自觉做好值班室内卫生工作,爱护和保管好室内一切财物。
8、 未值班辅导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随叫随到,不能影响正常工作,有事应自觉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