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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院数学系宿舍文明规范

2016年04月29日 00:00    浏览量: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沾、美观、有序,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宿舍布置力求关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1)床铺、书桌、书架等家具,热水瓶及卫生沽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 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墒面:墙面布置要简洁、美观、高雅、健康。

  3、床面:

   (1)起床后须将被子叠好,并放在床铺靠窗的一侧,床面不堆放杂物;

  (2)床下鞋子、纸箱放置整齐。

  4、地面:保持地面清沾,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簸箕里,不随手乱扔。人离开房间要将簸 箕倒净。

  5、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统一放置整齐,并保持书架干净、整洁。

  6、其他:

  (1)脸盆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2)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整齐。

  第二条 为保持宿舍整沽、优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病的传播, 必须制定每人轮流负责一日的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1、开学第一周,各宿舍由宿舍长负责排定值日表,并上报辅导员。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 日安排;

  3、值日时间:从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日;但周末大扫除由宿舍 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第三条在宿舍区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1、在宿舍及周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写乱涂;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事、标语、漫画、 传单、广告及海报等;

  2、在宿舍内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3、在门厅、走廊、宿舍内停放自行车或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为

  4、对于宿舍卫生,被系学生会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宿舍,取消该寝室学生的评优资格,德育考核时每人核减5分。

  5、若被院学生会评为最差宿舍,取消班级的评优资格,取消班长、团支书、劳动委员的评优资格,对每位寝室成员在德育考核时减去10分。

  第四条 奖励条例: 每两个月表彰十二个文明宿舍,并授予流动红旗,奖励卫生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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