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
为了加强对党员监督,促进学生党员在教学各个环节的主动性、自觉性,充分发挥党员的“五带头"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党员在校期间,参加专业期末考试,专业四、八级以及一些重大考试,必须挂牌。 二、考试牌由系统一制作,牌中注明班级和姓名及本人照片。 三、考试期间须将党员牌挂在胸前,不得随意佩带和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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