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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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前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7日 17:37    浏览量:


忻州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院安办〔2025〕3 号

各单位、项目公司:

根据学校《关于“五一”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 请于放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系(院)要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宿舍谈心谈话等 多种形式,做好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做好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用电安全、防诈骗、防溺水等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讲安全、守底线,强化安全意识,遵守校规校纪,共同 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 对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验室、 图书馆、学生宿舍、 食堂、超市、快递驿站以及商业网点等重点场所用电用气用火进行认真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 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检查。

2. 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和重要仪器、设备、试剂、标本、资料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

3. 对学生宿舍进行认真检查。放假前,各系(院)要深入学生宿舍,提醒假期不离校的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电动车、电瓶等带入楼内存放或充电现象,严禁室内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等情况,禁止外来人员留 宿,学生离开公寓前应妥善保管贵重财物,关闭门窗、水电,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醒外出的学生一定要告知亲属和老师, 出行过程中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 安全、住宿安全等。

4. 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部、基建部、资产管理部、实验中心、武装保卫部、项目公司对各自负责的重要部位、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等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汇报相关领导,研究整改方案,限期销号整改。

三、严格落实假期值班

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人员要主动深入一线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忻州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借章)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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