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配合学院“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强化宿舍管理,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各宿舍舍长应做出如下责任承诺:
1、宿舍舍长是负责本宿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不私接电线、网线、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暖气、电褥子、电吹风、电热杯、热的快、大型收录机等违规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等,不点燃蜡烛。舍长若发现有违规用电行为,要当场没收,严格制止,对不服从管理者,要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出具体书面材料报告系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教育学生不要在宿舍存放现金,一般带钱不超过五十元,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在窗口、楼梯、楼顶等危险地段拥挤、打闹。
5、严禁在宿舍内起哄、打闹、打牌、打麻将、过生日、搞宴乐、酗酒。
6、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许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
7、严禁在宿舍内集会进行非法活动。
8、对宿舍出现偷盗、打架斗殴,消防安全,外来滋扰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和保卫处。
9、 对本宿舍出现的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消防事故分别为一起者,除依法处理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宿舍、本班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
10、每天晚上熄灯后,舍长要查清不按时归宿舍学生,记录在案,特殊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班长和辅导员,正常情况下,此周周日晚自习书面向辅导员报告一次本周治安情况。
注:(1)本责任书每学年签定一次,宿舍若变化,应另签。
(2)本协议一式两份(舍长一份、辅导员一份)。
辅导员签名: 时间:
舍长签名: 时间: